保健代碼
12185C
12185C
C型肝炎RNA血清定量,分析線性可達12 - 1.0x108,適合治療評估,干擾素及Ribavirin治療C型肝炎時,需要在治療前及三個月後檢驗HCV-RNA的量,如果沒有超過103下降時,很有可能治療無效。因而應考慮停止治療。
HCV RNA可確認HCV感染。適合治療評估,HCV病毒治療的目標是要達到一種持續性病毒學反應(sustained virologic response,SVR),其呈現出持續偵測不到HCV RNA。
病人HCV RNA陽性時,代表感染C型肝炎,肝硬化與肝癌的危險機率上升。 臨床特異性100.0%,RNA測定結果介於100~1.0x108時,準確度1個標準差≦0.25 log IU。
血清或EDTA血漿1.8 mL(或全血5 mL),最少可接受檢體量為血清/EDTA血漿1 mL
全血2-8℃可保存2天;分離出血清/血漿2-8℃可保存3天,-25至-15℃可保存30天
全自動Real-time PCR,Alinitym,Abbott
Not Detected
委託單位:台中聯合醫事檢驗所
檢驗單位:台北大安聯合醫事檢驗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