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檢者資料不全
由受理人員(外務或內勤人員)與送檢單位聯繫,待補齊相關資料後(可以傳真或口頭確認,本所人員應記錄受理人員於檢驗申請單上)才進行檢驗。
檢驗項目不清楚
同上
檢體資訊不齊全
同上
採檢容器不符
由受理人員與轉檢單位聯繫,請其重新採檢,並將正確之採檢容器、採檢方法、所需檢體量、檢體儲存、運送方式及檢體處理時效告知送檢單位,必要時再次提供相關書面資訊。
檢體量不足(痰液檢體<2m L)
由受理人員與轉檢單位聯繫,說明合適檢驗之檢體量,請求送檢單位重新送檢,以確保良好檢驗品質。
檢體儲存不正確
由受理人員與轉檢單位聯繫,說明合適之檢體儲存方式,必要時可要求送檢單位重新送檢,以確保良好檢驗品質。
檢體別錯誤
由受理人員與轉檢單位聯繫,說明合適檢驗之檢體別,請求送檢單位重新送檢,以確保良好檢驗品質。
運送方式錯誤
由受理人員與轉檢單位聯繫,說明合適檢驗之檢體運送方式,必要時可要求送檢單位重新送檢,以確保良好檢驗品質。
抗凝劑使用錯誤
由受理人員與轉檢單位聯繫,說明合適檢驗之抗凝固劑,並請求送檢單位重新送檢,以確保良好檢驗品質。
溶血
建議重新採檢,採檢時應盡量避免造成溶血的因素。若為病理性溶血檢體請送檢單位註明,若無法重新送檢應在檢驗結果上備註”溶血檢體,檢驗結果僅供參考”
血液檢體凝固
1.需使用全血檢驗的檢體當凝固時,請送檢單位重新採檢,並告知正確使用容器。
2.採檢完成務必混合均勻避免凝固。
檢體遭受污染
1.血液檢體可能受到點滴輸液污染,請以未實施注射側採檢或於點滴輸注完後一小時再行採檢,若無法重新送檢應在檢驗結果上備註”檢體遭受汙染,檢驗結果僅供參考”。
2.微生物檢驗檢體可能受到黴菌或因儲存不當而受到外來物質汙染,建議重新採檢。
檢體外漏(嚴重外漏)
檢體外漏可能造成其他檢體汙染並使本身檢體量不足,請送檢單位重新採集送檢,以確保檢驗品質。
檢體運送時效不良
CDC訂定分枝桿菌檢驗之檢體運送時效品質指標為3天,請委託檢驗單位謹慎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