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抱怨者可以口頭、電子郵件(refreport@gmail.com)、本所網頁提供的連結、電話、其他書面方式(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七路十五號3樓)向本所提出,同時需告知姓名、抱怨對象、抱怨內容,以及可使本所回應抱怨案的聯絡方式(如電子郵件信箱、聯絡地址、電話等);若為匿名抱怨或抱怨未附理由及相關事證者,本所不予受理。
抱怨處理原則
- 先聽再說
- 重述確認
- 表達同理
- 立即行動
- 追蹤回報
抱怨處理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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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抱怨事件 -
進入不符合事件處理程序 -
確認不符合事件成立後,由主任指派不涉及抱怨事件的人員調查,必要時導入矯正措施 -
抱怨受理後,以一個月完成調查為原則